蒙自:“五步工作法”走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今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采取“五步工作法”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引擎”,引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党建引领,蒙自市着力夯实村集体经济“堡垒”根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作用,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时组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研究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政策,牵头筹集和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增添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蒙自市不断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展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将财政投入村级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股权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投资入股经营。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小型排水灌溉渠网、生产发展路网、农业机械设备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
抓好示范引领,全市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活血”效应,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协调信贷资金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难题。落实好省、州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思路,集中连片抱团式发展,择优选择有条件的村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重点支持扶持村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资源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一批示范村,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联动配合,蒙自市大力促进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发展,定期不定期对村集体经济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精准选村,以点带面。积极选取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工作思路清晰,发展规划具体,推进措施有力的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强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对扶持资金使用监管,建立村经营性收入定期对账工作机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各职能部门联席审核各村数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合理”使用,蒙自市积极扶持村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乡镇负责并实行专户管理。项目启动时,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云南网通讯员 赵永刚 李建萍 记者 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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